挪用公款12万元,案发前归还4万多,案发后4日内全部归还,可否判免于刑事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38:45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所以,只要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都构成挪用公款罪,案发前归还的4万如果没有满足构成要件的,不作为定案数额,例如挪用数额较大,但是没有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否则,是否还款,案发前还还是案发后还都不影响该罪的构成,只是在公诉的时候作为从轻情节。

上面使理论的,下面是可行方案

1.如实供述自己的错误——既然已经被发现,隐瞒没用——千万不要和检察院对抗,对抗对你只有坏处没好处。
2.因为你及时归还,没有造成损失,不具备社会危险性,可以要求取保候审——先离开看守所,那地方不是人待的。
3.赶紧找人去检察院活动做工作,看检察院能不能定一个相对不起诉,这个很关键,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就相当于免于刑事处罚。
4.别过早的让律师介入,在侦查阶段,律师基本就是摆设,浪费钱(律师朋友别生气啊,实际情况)!等到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再找个好律师就可以了。
5.如果过不了检察院这一关,那么赶紧去法院做工作,争取判个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只要不犯法,就不用去服刑,但是会有犯罪记录。

够详细了吧,赶紧给分!!

不可以,因为12万属于数额巨大。但是可以减轻处罚。

不可以,因为12万属于数额巨大。但是可以减找个好律师,花点钱,就少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