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纳税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08:26
我现在有点搞不清该拿哪个数当应纳税额了.
如下题:(一般纳税人)以银行存款支付购入A材料的运输费20000元,保险费1200元,其他杂费800元,A材料已验收入库.我就不知道应交增值税应是22000/(1+7%)*7%还是直接22000*7%
这题也是:将自制产品一批无偿赠送给客户,成本价20000元,计税价格24000元.书的答案是这样的 借:营业外支出 24080
贷:库存商品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这本书上都是[2400*17%]

有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入材料怎么做应交税金的处理?
是直接按收到的普通发票的金额做么?

1\外购材料的运费抵税=20000*7%
2\这个分录就是错的.对外赠送视同销售的.
借:营业外支出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

对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入的材料.这个是不用考虑什么税金的.直接计入材料成本的.(运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