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呢?应该怎么判啊?急急,请专业一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0:14:09
4个人都认识,由于吃饭喝酒时嘴角不合吵了起来,其中3个人打1个人,那3个人都认识(甲方代表那一个人,乙方代表那3个人),乙方的其中一个人拿啤酒瓶砸了甲方一下,把头砸烂了,另一人拿出了刀砍甲方,划破了衣服和裤子还有背部轻微的伤害,这时候甲方抢过刀来砍乙方的这个人,最后乙方的这个人受了重伤,甲方是轻伤.我想问甲方是否要赔钱给乙方,是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补充是乙方先动手,而且是3人打1人,而甲方是因为自卫导致乙方受了重伤)

从我国刑法意义上来说,你这样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所谓的防卫过当就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他们对你实施暴力侵害,构成了.)
2.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
3.你必须出于防卫的意图.
4.而你的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本人实行.
5.而你的正当防卫不的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而你前面4项都符合,但最后却不符合.所以你也就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
特殊的防卫权你的情况又不属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
关于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于事端是乙方先引起的,并先动手打人.
不过考虑到你造成的后果,法院可以要求你支付其重伤者的医疗费.

你们是否都喝了酒是第一个要搞清的问题,如果是对方先动手并且致使甲方受伤甲方才还击的可以算做正当防卫,但是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甲方是受了轻伤这个轻伤是经过司法鉴定的结果还是你自己说的?轻伤已经很严重了在法律上。所以希望你搞清楚。如果是司法鉴定的结果甲方受轻伤而乙方受重伤又是乙方先动手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甲方的轻伤是你自己所说的话甲方肯定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