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要怎么区分.顺便举些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02:39

一、不可抗力在我国《合同法》上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分析一下它的范围大概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况。这些因素对于当时订阅的当事人来说是无法预测的,在出现的时候依照当事人的能力是无法克服的,从的来说是合同当事人依照自己的能力无法抗拒。《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就分为两大类情况:
  第一类自然因素,多指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海啸、泥石流等。
  第二类是社会因素,也有的说是人的行为,包括战争、罢工等。
  二、 意外事件一般是刑法上的用语,在我国刑法上是指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我国刑法规定,无过错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现在,在保险法中和其他民法中也会遇到意外事件,其实构成要件都一样,只是造成危害性达不到刑法的要求。
  三、区别
  1,两者的范围程度不同。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人力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比如大地震、飓风、战争、政变等。不可抗力具有范围广、程度重大等特点,它与人本身的活动没有任何联系;而意外事件则是指当事人难以预料的偶发事件,如突生疾患、交通事故、遭遇劫匪等。意外事件具有对象的特定性和后果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它与人的业务活动具有密切的联系。
  2,两者的可抗拒性不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在事件发生的区域内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和不可克服性,当事人的预见能力对事件发生本身不能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即不可抗力具有人的意志的不可抗拒性,无论人能否预见,其发生都是必然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与人的不能预见事实上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是人力所不能避免、不可抗拒和克服的;而意外事件则具有当事人难以预见,事件发生出乎其预料的偶然性的特点,意外事件不具有普遍性,它只对遭遇事件的当事人产生影响;即意外事件是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发生的,它是指在当事人已经尽到合理的谨慎和注意的情形下,仍然发生了事先难以预料的事件。意外事件由于具有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