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35:23
请举例说明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造成了危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的称做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同,不可抗力发生损害的原因是在特定场合下,非人力所能抗拒\避免的力量,包括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强制.而意外事件发生损害结果则是由于行为人对当时情况下自己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没有预见也不能预见.
2.对损害结果发生的预见情况不同.不可抗力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有所预见或可以预见的,只是特定场合下凭借其能力及客观条件和环境无能为力.意外事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本缺乏预见,也不可能预见.
3.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不同.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以外事件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能认识到损害结果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