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政策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29:55
或是民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18、19世纪,对于经典的大陆、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独有特色。英美法系采取陪审团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英美法最早起源于民族习惯,英美法发展的过程是归纳式的,这一点与大陆法系通过建立理论体系的推理式思维相比,更强调社会成员的参与。
20世纪特别是二战之后,英美法与大陆法开始互相融合,虽然区别仍旧明显,但是两大法系已经不是过去的在许多方面截然相对了。比如英国自1997年以来政府不断推动的宪法成文化,比如法国、德国等大陆法国家加强法院判例在司法体系内的地位等。其中陪审团制度也是如此。就我个人了解,德国很早就引进了陪审团制度。
不过仍需看到的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有其历史、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交汇影响。现在许多大陆法国家对于陪审团制度的学习都产生了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