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提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31:26

记:什么是提审?
  孟: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级审判的诉讼活动。其有三层含义,一是提审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二是针对生效裁判;三是认为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
  记:您认为这次提审有何意义?
  孟:意义有三。其一,表明法治的进步。立法表明有法、司法才表明法治,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首次司法提审真正表明了法治进步;其二,体现司法为民。这次提审可以说得民心,顺民意,遂民愿,济民权;其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直接司法监督已经启动。
  记:有人说这次提审是一个进步,而有专家认为如果辽宁省高院判决正确,最高人民法院为顺民意而提审就是倒退,您怎么看?
  孟:肯定是法治的进步,起码从程序意义上讲是一个突破。我理解这次提审不仅仅是因为顺民愿,更是因为辽宁省高院二审判决有错误,辽宁省高院二审认定刘涌“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及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对其可不立即执行。” 我认为这种判决本身存在错误,一是不明确,不具体,模棱两可,使人不解,这就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二是判决前后矛盾,如有逼供,这起犯罪不应认定,何谈“罪该当死”;如无逼供,何谈不能排除,留一个尾巴。试问这种错误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不应依法提审吗?我只能说在这个案件中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合法又合民意。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终极追究目标,是人民法院审判的最高境界。

  孟律师点评沈阳刘涌案

  2003年12月22日上午,“刘涌”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判处刘涌死刑。本案在长达三年的侦查审判过程中,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此,2003年12月23日,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孟繁旭就本案接受黑龙江电视台记者专访,以下为采访内容:
  记:什么是提审?
  孟: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级审判的诉讼活动。其有三层含义,一是提审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二是针对生效裁判;三是认为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
  记:您认为这次提审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