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名牌和仿包装,算不算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10:11
前几天,我买卫生纸.本来也是一直用小护士的.那种卫生纸的包装带有兰色标记,价格是3块5.那天在超市,我下意识的拿了.回学校后,才发现上面的名字是小宝贝卫生纸.除了名字不一样,包装实在是一模一样,而且价格也是3块5.
还有,我们喝的矿泉水.一开始是冰露,后来发现有什么冰泉,冰爽等等矿泉水.外包装一模一样,一喝起来,跟自来水似的.很难喝.
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太多了.有时候,都分不清是谁假冒了谁的品牌.
难道,这种仿品牌仿包装的做法不该遭到工商部分的禁止吗?它们误导了消费者,真是可恶啊!
是啊 确实很可恶啊 可是这种做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却是合法的 因为它没有和品牌的东西起同样的名字.只是差一个字 读起来差不多 很误导人 做法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如果想知道哪个是仿冒品就要看生产厂家,标码,还有原材料 这些有的和品牌的东西是不同的.除非那个厂家怀有侥幸心理 和品牌的东西做的一模一样,这样只能使用产品时才可以分辨出来了...
希望我的答案你能满意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请看我国商标法对此的规定: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所述的商标是不能被注册的。同时也是禁止使用的,这说明这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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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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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巧护士跟小护士视为“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同时也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故该行为违法了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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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重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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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者种行为违法,同时对此有管理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存在问题。
不知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