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专业人帮帮忙!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35:56
我家的关系很复杂:我妈妈是姥爷,姥姥收养的女儿。姥爷已经去世,姥姥还健在,他们没有自己的子女。我的生父早年去世,妈妈又再婚并有一儿子。姥姥怕我受继父的气,就从小把我带大,我的户口和姥姥在一起,妈妈和继父一家另有住处。最近我们家说要动迁了,姥姥想把她名下的,我们正在住的房子给我。妈妈也同意了,但是继父不同意,他说姥姥的房子应该是他和妈妈的共同财产,他不同意给我。我想问问专业人士姥姥财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父的说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想补充的是,这个房子在姥姥名下,姥爷在这个房子没盖好之前就已经去世了。当时的房子分成两个单间,姥姥和妈妈各一间,现在说的是姥姥分到的这一间。我想姥姥是不是拥有房子的全部份额?

在你母亲取得财产之前,没你继父什么事,他无干涉你姥姥作出财产归属的决定。
现在房子应该有你姥爷的份额供你母亲和姥姥共同继承,你母亲完全有权放弃继承,那样你姥姥有完全的处置权,你继父根本无权干涉。

你姥姥的份额占4分之3。而妈妈的份额只占4分之一。你姥姥可以将她拥有的份额给你。那么你就占主动了。你妈妈的份额她完全可以自主处置。你继父根本无权干涉。如果你继父的工作做不通的话。你又考虑你妈妈的家庭原因。你只好放弃你妈妈那份份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