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有绝对的权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06:46
我是三个月前在一场车祸中受伤的.现今已经治疗结束,我前几天去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是这样的:
主诉:神清合作,自行步入门诊,颈部屈曲稍受限,左右侧屈可.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问证病史资料,结合法医活体检查分析意见如下:
1.被鉴定人颌面外伤(上牙槽骨骨折,右上中切牙冠折、左上1.2牙挫伤、下唇贯通伤,颌面部多发皮下血肿),头部外伤,环枢关节失稳,多处软组织挫伤诊断成立。为达到伤残评定标准。
2.依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 评定准则,伤后医疗终结时间为150日,护理80日。
3.因车祸致颌面外伤,头部外伤,环枢关节失稳,多处软组织挫伤,都期需要定期检查、抗感染、物理治疗、活血化瘀 、促进骨生长、右上中切牙 行根管治疗等康复对症治疗费建议意见为4000元。
鉴定结论:
1.鉴定人不够伤残。
2.伤后医疗终结时间为150日,护理时间为80日。
3.后期康复对症治疗费建议意见为4000员。
以上是法医鉴定的结果,可今天汽车公司给我来电话要求将医疗终结时间减少。我想知道他提这样的要求合法吗?我有理由拒绝吗?而且我觉得建议医疗费不够,我该怎么去争取了?

汽车公司的要求不合法,可以不予理睬。应以鉴定为准。
没有骨折什么的,4000元差不多够了。
你现在应该是做了三个鉴定1,伤残鉴定2,损伤工作日(误工)3,后续医费。
这个鉴定结果挺合理的。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