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毕业的关于拿档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55:33
我同学是今年毕业的,报道证上的地址是写:萍乡市教育局,她现在的工作单位是私企,所以档案不需要放到工作单位上。她想问去教育局拿档案时要补交多少钱(报道证上的日期是写到8月31日,如果08年1月份去取档案,要交给教育局多少钱)。然后她还想问是把档案从教育局取出来再放到萍乡人才交流中心好一些还是就放到教育局比较好?如果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每年要多少钱,算工龄吗?谢谢,如果好心人能提供萍乡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地址或是联系电话什么的就更多谢了~~(她现在在广东工作,她是萍乡莲花人)。因为我的积分也不多,就希望大家多多帮助了

1、既然不在教育系统工作,就应该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放在人才中心。
2、教育局不实行人事代理,应该没有物价部门的此业务收费许可,所以不需要缴费
3、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实行代理,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代理转正定级、保险缴纳、档案工资核定等。代理费用一般180一年或120一年,各地标准不一,如你有疑问,可以请他们出示政府发文的收费标准。
4、你可以打“萍乡电话区号+114”查询人事局号码,然后打电话咨询他们办公地址和具体情况。

各各省档案托管费都不一样,广东的大学毕业生第一年是10元/月,第二年开始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