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别人有没有权拆我家的小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25:41
我家是化肥厂工人,在90年代厂里分房时分到了2楼最东面的一套房,当时为了放车子方便,在楼下一楼东侧连着楼侧墙与小区院墙之间搭了一间小屋(现在我就住在这间小屋里),现在化肥厂已经破产5年了。昨天突然来了一个人说一楼的这一间房屋已经被他买去了,要求我家把我家小屋拆掉说是不能贴在他的墙上。说是地基也被他买去了,土地也被他买去了。
请问我家需要拆小屋么?他到法院能告赢么?楼房的地基,土地,侧墙应该都是公有面积吧,他有起诉权么?法院会受理么?请大家一定帮帮忙。
另外他如果把我家小屋站用的土地买去了我又该怎么办呢?希望大家帮帮忙谢谢大家了。
我家住在2楼,我家也有墙面使用权吧?如果我在我的小屋里搭个内墙,这样就不搭在他的墙上了他还有理由告我么?(象这样的临时建筑我们厂小区里很多的,都是厂子破产了,分的房又不够住造成的)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较好。

他可能买的是房子,宅基地不可能买得到。但是,他对房子墙面的所有权是存在的,所以你还是要拆屋子

他可以告你的,因为你的房屋本来就是违章建筑,他无论有没有土地使用权都可以起诉法院。

首先,按照《规划法》的规定,任何基建都必须通过规划局批准后才能建设,你的小屋属于违章建筑,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拆除。
其次,你的小屋是建在属于他人使用权的土地上,对方如果已经取得该幅土地使用权,就有权要求你排除妨碍拆除小屋。
对方起诉,基本上是可以胜诉。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