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例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00:53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闲置不用,乙、丙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用钱,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价未给甲留,而有乙丙两人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甲反驳说:“我们对拖拉机是共同共有”。甲乙丙对自己的主张均不能举例证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丙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
B、甲乙丙对拖拉机是共同共有
C、乙、丙未经甲同意物权卖掉拖拉机
D、若赵某善意取得拖拉机,则给甲造成的损失由乙、丙赔偿。
但物权法中规定,没有约定是什么共有方式的为按份共有啊!

B、甲乙丙对拖拉机是共同共有
D、若赵某善意取得拖拉机,则给甲造成的损失由乙、丙赔偿。
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够证明为按份共有的为共同共有。
——————————但物权法中规定,没有约定是什么共有方式的为按份共有啊。物权法的规定和你所记得的刚好相反的。

B、甲乙丙对拖拉机是共同共有
C、乙、丙未经甲同意物权卖掉拖拉机
D、若赵某善意取得拖拉机,则给甲造成的损失由乙、丙赔偿
答案是以上三个,做了好几遍 终于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