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的分录处理问题,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7:14:40
我公司采购货物一批,供货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一份,票已验证.后发现货物单价高于实际合同单价,随在当地税务局办理红字发票转回进项税业务.当月税金做分录挂出:借 材料采购:59596.88
借 应交税金:2383.88 贷 应付帐款:61980.76第二个月作分录 借材料采购:2383.88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2383.88 现在对方供应商已超过红字发票3个月的开票时限.不能再开红票给我公司.那对我公司有什么影响,前面的分录有什么问题没有,后续的分录又该怎么做.望高手指点.
如果对方一直不开红票
那我的应付帐款不就一直挂着
年审快到了
这样挂着不好看

我所说不知道是不是你所描述的意思?
你公司采购货物,收到供货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一份,发票已经认证并入帐和抵扣,你的帐务处理为:
借 :材料采购 59596.88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3.88
贷: 应付帐款 61980.76

后发现货物单价高于实际合同单价,需要办理开具负数发票手续,然后在你的主管国税申请开具负数发票,根据《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你作了进项税额转出,其帐务处理为:
借:材料采购:2383.8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83.88

下一步,应该是将《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给你,然后你就可以冲减材料采购和应付帐款了。

如果我描述的对,根本不存在“超过红字发票3个月的开票时限”而不能再开红票的问题。如果此发票你企业超过90天的认证期限尚未认证该发票,由于税务机关没有你的认证记录,所以不会为你出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而销货方不能取得《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就不能为你开具负数发票的。已经认证的发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期限限制,你把《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交给对方,对方会开具负数发票的,如果不能开具负数发票是对方的意思,证明是他们对文件的理解有误,可以让他们咨询其主管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