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知足常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11:44
我要参加一个辩论赛..话题是知足常乐/不知足常乐..我是正方..大家能不能给我点关于这个话题的资料..
比如说什么事例啊...论据论点之类的..最好能附带一些我们可以质问对方的问题...和对方可能质问我们的问题并且做出解答..
越多越好...
最好是多些对方可能质问我们的问题..还有回答..和一些能驳倒对方的观点

1. 不提倡“知足常乐”,即既不提倡对物质层面的知足,也不提倡对精神境界、个人修养的知足。
  2. 提倡“知足常乐”对社会不利。
  人们对社会现状不知足,就会改进社会弊端,使社会更进步。相反,知足了之后,社会就会失去进步的源泉,从而停滞不前。
  3. 提倡“知足”对绝大部分个人不利。
  可以保持个人的进取之心,拼搏前进之心。而且,个人对自身工作能力、学习水平、道德情操、精神修养的不“知足”,可以促进个人提高自身素质。
  对方可能立论:
  1. 缩小概念。提倡有选择的“知足常乐”,即只讲在某方面应提倡“知足常乐”,对另一些不应提倡的方面视而不见,不加以阐释。
  2. 偷换辩题。把知足常乐说成乐观的生活态度,即知足后还不放弃对事物的追求。
  3. 栽赃嫁祸。把现代社会的一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归为不知足之错。
  4. 强加修饰。给知足常乐强加“适度”、“有选择”等修饰,用“提倡适度的、有选择的知足常乐”来代替“提倡知足常乐”。
  辩驳:
  1. 指出对方缩小概念。从全面的角度并阐述现代社会不应提倡“知足常乐”。
  2. 清晰定义。“知足”是对现状感到满足,感到已经足够,自然就不会进一步追求什么。而“知好”是认为现状很好。但继续追求与“知好”并不矛盾。
  3. 明确逻辑。不知足不代表要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追求应用正当手段促成良性竞争,对于上述情况应用法律去规范竞争,而不应用“知足常乐”去扼杀竞争。
  4. 指出对方强加出自主观意愿的修饰,而不顾提倡后的实际效果。盲目认为社会对“知足常乐”有符合他们主观意愿的理解。

  1反驳
  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同样的艰苦的条件下,有的人一蹶不振,有的人却奋起,因为立志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立志就是人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一个有坚定信念的和远大志向的人,会认为人生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为自己的理想做出不懈的努力。志不立天下则无可成之事。常乐更是无从谈起。所以我方的观点是不知足常乐。
  2 回复:反驳
  古人有句话叫知足常乐,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目前日益发展的社会是不适应的.知足常乐,即对自己目前的现状满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