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处理以下案例这种情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46:22
(案例分析)甲、乙(部队)两个单位共同投资合建一个丙公司,甲公司股份为97% ,乙公司股份为3% 。乙股东无因消失,2年一直没有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公司须进行年检,年检时必须出示股东的意见,否则不能进行年检,则意味着公司无法继续正常经营下去。

(最好是就中国和外国的做法不同分析~~尤其外国的。从法学上分析……
谢谢!)

这种案例似乎与经济无关,与民法有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和外国法律处理方法是一样的,由法院经过调查后裁决宣布乙失踪,乙的股权由甲收购,成为独资公司,就可以了

其实中国和国外的处理方法大致相同```
就是向法院递交通知,,,由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乙```
如无法找到,就可以由甲独自处理``
当然最后乙是没有任何理由状告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