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我才能不交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15:59
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是今年五月份和单位签的合同,但是现在我想辞职。我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也就是说我11月10号试用期结束。 但是转正申请 还没有交到单位 我想知道 我现在是还在试用期,还是已经传正了?我用不用交违约金 ?我们违约金是一年3千, 我签了两年。
不好意思,因为事情重大,想再明确一下,是不是到2008年1月1日以后,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不交违约金了?08年之前签的合同适用吗?

试用期满继续在公司工作应属于转正,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你应当支付。

试用期满继续在公司工作应属于转正,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你应当支付。

专家提供:国际律师联盟会主席!!

试用期满,如双方无异议,视为自动转正。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而你又是在2007年12月31日前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那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只有两种,一种是产生了培训费用,一种是竞业限制。其中竞业限制是单位给职工支付不超过两年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不认定为违约,不需要交纳违约金。以上两种如果你不具备,那么08年1月1日你就可提交书面申请,30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是提前3天通知,即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