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援的新义的引申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9:04:45

有一件事,我一直觉得很纳闷,就是:我们把来中国踢球的外籍球员叫做“外援”。

  “外援”者,“外来援助”之谓也。看到这个称谓,很容易让人想到白求恩、柯棣华那样的人。你看,白求恩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为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辛勤工作,直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柯棣华的精神亦是如此。可见,“外援”起码应该具备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主动帮助受援者;二是并不把报酬看得多么重要,而是侧重于甘心为受援者服务。毛泽东常说,我们搞自力更生,但并不拒绝外援。这里的“外援”也是这个意思。

  在我们的足球场上踢球的那些外籍球员,是白求恩、柯棣华那样的“外援”吗?显然不是。他们不过是我们的俱乐部花大价钱从外国雇来的,是足球雇员。关于这一点,他们自己首先就十分明白,所以他们在训练和比赛时才能不遗余力地展示自己的本领和力量,以赢得雇主的认可和青睐;因为他们心中有数,弄不好就有被解雇的危险。事实也是如此。这几年,外籍球员被解聘,包括外籍教练提前“下课”的,已经是不乏其例。干得好就聘用,干不好就走人,我想,这就应该是足球俱乐部与球员(包括教练员)之间的基本关系。同理,这样的基本关系也应该推及国内,让那些“内员”也能够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雇员,必须很好地为俱乐部出力,否则就难保饭碗。这样,诸如懒懒散散、磨洋工、踢假球之类的现象,庶几可以大为减少。可是不知为什么,我们搞俱乐部制,决心把足球推向市场,却羞于视球员为雇员,动辄以“外援”、“内援”称之,仿佛集合起了一群白求恩、柯棣华似的,真是莫名其妙!

  另外,我们的男足女足的队员,已经有不少人到国外的俱乐部效力了,依照前面的思路,这也可以算是为别国提供“外援”了,然而在国内却没见有一人作如此之说,球员本人也不会觉得自己身上负有什么“援外”的使命,仿佛要出去“救灾”、“扶贫”似的。常见他们透露出的想法倒往往是:出去可以开眼界、见世面,可以向人家学习、提高自己的水平,当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云云。因为这些去国外闯荡的人心里也都非常明白:人家引进的是可以立即征战绿茵场的球员而不是去留学的学员,人家更不会把我们看作“外援”,所以,就看你中用不中用了,中用人家才留下你,如果不中用,就是你愿意交学费,人家也不会接收。这就可见,如果把我们的“外援”说放到国际足球市场上,肯定不会为别人接受,甚至会贻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