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50:16
请问专家,我毕业前与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在公司工作10天,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不标明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待遇问题,签订合同为五年,最后协商未果,公司表明不签订合同就要辞职(这句话没有文字证明)最后我决定辞职,办理相关辞职手续后,离开此单位。但是后来单位不给我户口页,说要交1万元的城市建设费,近期又给为2万,但是2万的费用没有名字,只是公司说是帮你办户口就一定要交钱,我的户口是本地户口,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做?如果方便可以留下您的电子邮箱。谢谢您!祝您家庭幸福!

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你辞职,应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非劳动合同中你有特别的承诺。
simon-wp12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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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人啊,怎么说呢,好像天下为你服务的一样。人家帮你办户口,上下打点不要钱啊。你拍拍屁股走人,人家打点的钱谁来补偿?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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