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克扣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40:04
急,我们一个部门工作一个多月,按照原来进来时候说的工资标准,我们应该能拿1100,但是拿工资的前一天突然和我们说工资*0.6。。。。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想拿回属于我们的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各位大侠,帮帮我们,我们这里都是学生,都不太懂的
我百度没分悬赏了,大家来帮帮吧,在这里我代表我们9个人谢谢你们了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 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为了避免出现由于支付工资不当,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列明所支付的工资项目,使劳动者知道自己所领取的工资报酬哪些是基本工资,哪些是奖金、补贴,哪些是加班加点工资,防止出现只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数额,而隐藏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发生

你们是在哪里工作呀!一般单位都是在试用期间扣工资,但是你们必须要让他们给你们证明,扣除多少工资,另外这些工资可以在你们离开公司以后他们可以给你的,但是你们要记住,千万要叫他们开个收据给你们,免得以后离开公司以后,拿回自己的钱可就难了!

你们是学生吧,刚出来工作因为买买《劳动法》来看看唯护自己自身的权益吗?他们扣你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