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老师帮忙,不懂的勿扰,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09:34
我有房屋一处出租中,现在把房屋卖了(已交定金),合同如下:
购 房 定 金
今收到**买房定金贰仟元整,(卖房金额为肆仟元整).中介费叁百元.
购房地址:范矿*-*-*,交款日期2007.12.10下午.
如甲方(卖方)违约,按定金2倍支付乙方(买方).
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定金.
若任何一方违约中介定金不退.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中介:** 电话:*******
2007年2月1日
如上合同,我是甲方,因房子现有人租住不肯搬家,如果我到10号不能准时交房,算违约吗?急需答案,请法律专业认识帮忙!谢谢了!
我在买房的时候告诉他房屋出租中,不过说能让租房的搬走着,到10号不能交房算违约吗?合同上写10号交款,但没有写10号入住啊?我没有说不卖,怎么违约了?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无因性的,不管什么原因,造成了违约的事实,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你积极与对方协商,当然,数额不大,对方起诉的可能性不大。

这样的话合同上写的是交款日期,合同履行期限你们商定。但是口头约定是有效的,可发生争议对方难以取证。

首先,你有没有在签合同时告诉买方该房屋已经租赁的事实?

如果已告知,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及规定,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出,房屋出卖人(你)和房屋买受人均没有权利将承租人赶出。

如果未告知,则因为你隐瞒了现在房屋的基本情况,又导致无法正常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你的描述,即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