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方面(承租)的老师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20:33
四个月前,我开始租这个房子开了一家商店,安装有多部网络电话,网线,电脑。前后投入五六千元。然而两天前房东突然通知我要拆我的这间房,要我几天以内搬走。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他以此为由说他有权决定一切。而搬走我要损失数千元,而且短期以内我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其他门面房。难道我就只能认倒霉吗?请高人帮帮我

你们是否约定了租多长时间?如果你们之间只有口头租赁协议,则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租赁期限,则房东有权在提前通知并给予你合理时间准备的前提下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所给的时间不足以方便你搬走,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以后,租房子,一定要记得签合同啦。

根据合同法对租赁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也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一般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你或是房东随时都可主张解除合同,而房东提出解除的,应当给你留有一段合理时间供你找房子。如果因此给你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这是理论,操作起来挺难的,去法院进行诉讼不值得吧。我看你还是多和房东沟通一下,适当拍拍马屁,给你多留出些时间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