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5:49:40
在票据质押贷款时,票据被银行拿走做质押。企业在最后一手被背书人处写"某银行"。被背人处盖章并写"质押"字样。票据到期后以票据托收款还短期借款。利息由企业按月另支付。请问企业这么处理规范不规范?企业还用做账务处理吗?如果用,贷:应收票据,借:什么?
如果不做账务处理,会不会资产虚增或应收票据或货币资金虚增?用不用做批漏?

票据质押,不用账务处理,只需要在票据登记簿上记录备查。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这时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期限,即主债务到期的期限。在主债务到期前,票据权利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的。
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步骤和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对于票据质押.
你们不用任何的账务处理的.
只要在票据登记簿上做一下备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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