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高手关于公司避税的做法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2:24:23
刚到新公司,了解不多,公司有3个名称和注册地址,但经营地址是一个,实际上3个公司也是一个实体,主要经营业务在一个公司下,另两家很少,就我目前了解的来看,主要公司的费用大部分走另外两家公司,而这两家公司正好也是在免税期,请教一下高手,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是否有逃税的嫌疑?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从题中信息看,题中3家企业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联关系”。因此,该些企业之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出如下安排:
1、处于免税期的企业享有3家企业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营业收入,承担少部分或者不承担成本费用。
2、不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不享有或者只少量享有营业收入,但承担3家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费用。
(题中相关叙述可能有误。如果题中相关叙述确实属实的话,那么则不存在本文所述的税务目的,或者说不是利用免税进行偷税)

从法律上说,由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存在,题中企业的上述安排并不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但是,对于3家企业中的每一家企业,无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对于企业承担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也就是承担的其他企业的成本费用),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纳税或依法申报免税。这就意味着题中,不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对于其承担的免税企业的成本费用,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该企业纳税申报时没有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则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具有偷、漏税款的嫌疑。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由于题中操作的主要目的很可能就是少交税款,因此,具有偷税嫌疑。

不过,在实务中,企业实际承担其他企业的成本费用,是否有证据被证明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就不难想象题中企业的操作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