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作反索赔的一般程序及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4: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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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索赔的定义及性质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国际、国内建筑市场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现状
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索赔不可避免。它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欧美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一项大型工程不涉及到索赔,索赔额占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成为衡量一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获得的收入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的索赔额超过了合同额本身。

你要说清楚事实和具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