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10:50
情况是这样的:
2004年8月A,B,C三个人合伙开了一个电脑公司,当时注册工商和税务证时是登记合伙人A的,05年年初,A,和B都不干了,就留下了我C自己一个人单干,但登记证还是A的,现在07年11月,来了几个税务局的人(起初不知道,作风和骗子垃圾没什么区别,还不出示证件)说给我办免税,交100元/年,因为以前上当受骗过,加上自己年纪轻24岁,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于是我说去求证一下再交,沟通过程中有些冲突,这就结下了怨,后来他们就给我定200/月。这对于我来说额度太高了,我的店面是租的,16000/年,2楼,1楼30多平米,营业用,2楼50多平米,生活用,平均每天的费用是50元/天,再加上现在电脑同行的竞争,基本上每月的收入在3000左右,扣除房租等,也就1500元,比打工争不了几个钱,在这前提下还要交每月交200元的税,对于我们来说是负担太重了,在这方面我们能享受到什么优惠没有,有没有什么好求助的?
另外,如果拿别人的下岗证重新办一张工商和税务证(没有亲属关系),犯不犯法的?我和那个人签定一份合同或者申明,我公司负债和赢利和本人无关,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重新找人办证当然可以,只能算是投机,说你犯法没有依据,但你如果再和那人签定一分协议,若主管机关追查到,就不打自招了,属于偷税行为,会起反作用的。
另外,拿他的下岗证办理相关执照,是可以免税的,假如你每月在工商和税务总共要交400元,你可以给他200元以下的报酬,答成口头协议,心照不宣,他也有好处,大家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