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增值税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3:55:09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8月份有一张发票忘记申报,就在9月份补交了,但是去核销发票时,国税要我们补交,因为发票是属于8月份的,我们补交时没有说清楚是8月份的,他们认为是9月份的收入,所以没有办法只有补了8月份报表上交扣税了,现在这笔补交的增值税款该如何入账?
请回答仔细点!谢谢!
请了解下,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所以不存在什么进项和销项的。

1、补交的的增值税按预交的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在10月份报税中抵减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指原补交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抵减后还应交的部分)

补交的的增值税按预交的处理
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记账时记在应交税金--已交税金,月末结算进销项时,销项-进项-已交=本次应交
做报表时此笔放在预交税款,这样账、表就相符了。

我经历过此项业务。
在实际工作中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其调账方法如下: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在此基础上,还要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上述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上述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