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有何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15:32
最好能从各方面来谈谈,谢谢.

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这种特定的行贿主体是商业贿赂区别于其他贿赂的一个重要特征.

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

3,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经营者通常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如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现金或实物;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也是商业贿赂中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所谓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由于商业贿赂名目繁多,无账可查或账目虚假,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 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