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56:24
男方的老婆生了两小孩,住在一好几年了,然后他们没有结婚证,但有准生证。后来男人认识一个女人,男的有和第二个女人住在一起一年多,第二个女人为男方打过胎,现在男方不想和第二女的在一起,这女的就去告他重婚罪,这样能成立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男方与第一名女子是否构成婚姻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两人是在1992年以前有住在一起好几年,并有了小孩子,邻居有理由认为他们是夫妻而在一起生活,并且两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则他们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人之间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后才出现上述情况,则男方与第一名女子没有婚姻关系,属于未婚同居关系。
其次,重婚有两种形式: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
所以,是否构成重婚罪,则要看该男子与第一名女子同居时间是否在1992年前。

这个肯定不算啦!
没有结婚证就没有法律保障的.
第二个女的也没权力这个告别人的状//

结论:够不成重婚罪,只是非法同居关系

1·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予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两种形式: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

提示: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也没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只认定为同居关系。

1、男方和他老婆的婚姻关系成立,两人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育有子女,事实婚姻成立
2、根据1的理论,男子和第二个女性的婚姻关系不成立
3、至于准生证的事情因为没有结婚证在前,那么属于无效行政行为,不在该案讨论范围
结论,该男子不够成重婚罪,以非法同居结!
特别注明:打胎是道德行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事实婚姻的证据!

告不成……只能算非法同居……罪比较轻些

只是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