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是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5:56:17
继父在七十年代时由家里包办婚姻和一女在老家结婚,婚后有一子,其子现在都已有孩子,但是他们婚后一直感情不和,2001年时继父和那女的协议离婚,由儿子签名作证,可是协议只是他们三人之间的一纸协议,没有经过司法部门。
2006年继父和我的母亲相识并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我们一家三口在这个重新组成的大家庭里生活的很好,今年继父单位分房,我们集资了房子,可是那女的为了要房子(或者给她20万)就告继父重婚罪。
谁能给解答一下这样的情况的三个问题:
1、继父算重婚吗?
2、那个女的有权利分走我们家在继父和母亲结合后集资的单位的房子吗?
3、继父还要给她补偿费用吗?

1 不算。因为没有登记,所以不算事实婚姻。
2 没有权利。
3 不需要,但是如果他想给也没办法。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1、继父算重婚吗?
结婚时有无婚姻登记,没有的话,不算。有婚姻登记过,就是重婚,但不犯重婚罪,只是手续缺乏,因为已有双方签字协议

2、那个女的有权利分走我们家在继父和母亲结合后集资的单位的房子吗?
没有。已经离婚的,与离婚后的事无关,如果是重婚的,该房子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3、继父还要给她补偿费用吗?
一分钱也不用给。要给的话就给她两嘴巴子加一脚,这种女人真无耻

她告不赢的,而且有协议也不犯重婚罪

你不要怕,让她去告好了,她告不赢,只是吓吓你们想要钱。即便真的重婚罪也不过是判了两年缓刑,何况她也告不赢,要我就狠狠把她扁一顿,什么人呀,这么无耻,简直是...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夫妻名义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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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发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以有离婚协议的离婚是有效力的。再者你继父并未与这个女的登记所以他主张重婚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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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会对对这个女人导致其生活困难的话,是应当给予一定补助的。

你继父的那个所谓的婚姻在以前的<婚姻法>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并要求补办结婚证 但现行<婚姻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