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纠纷案,高分,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0:58:43
因为驾车蹭人,所有医疗费用我以出过,但对方有医疗保险,问,这保险金额应如何处理?
补:是否这保险金由我所得或双方协商后均分? 复制不给分,请对症下药!!
在线等
律师先生请问:正常来说,遇见这样的事(甲方驾车伤人,乙方有医保,应怎样处理才是最妥当的?)

上海小律师,情况是这样:现所有医疗费用全由我出,那么乙方能拿多少医保?我能得多少?详细数字是:5000.
具体说明,追加高分!!!在线等

你没有明确伤者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如果是商业保险可以按上海小律师提供的建议办理.但如果是社会保险就不同了.因为伤者没有医疗费单据所以不能向社保办申请医疗补助.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你车没有第三者保险,可以与其协商,由其走社会保险,另外你再实偿其一部分钱,或许他会接受的,对于伤者是没有损失的,相比而言还会有些补偿,不是更好,实践中大多是如此操作的.
此复

这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无权要求分割医保金,医保金具有人身专属性。

应该这样:保险的原则是填平补齐,乙发生的所有费用扣除你赔的钱,才是乙应得的保险金,超过部分乙无权获得,如果乙不与甲分,甲可以向保险公司反映。

你当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应该问他要所有的医药费发票,没了发票,是拿不到医疗保险金的。现在他拿了双份,不对的,如果保险公司向你追偿的话,你不就赔了双份了吗?

周律师说得有理,乙如果是社保的医疗保险,情况就有不同,上海是每年定额的,存在社保卡里,用了就扣除,未用的,转下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乙实实在在花了钱,你该给他的. 其实,你交了交强险,这5000也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