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离婚有关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4:53:36
像我是一个家庭主妇,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结婚十几年了,老公是一个小老板。我和他过的一直都不幸福,我想离婚。他每次都威胁我说:钱都是他挣的,说我不要脸向他要钱,离婚也不会给我一分钱,让我饿死。我想问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像房子和车子,还有他公司的财产,到底怎么分啊,想求专业的意见。最好有参考文献的。

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