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校这种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08:27
我今年11月30日在校园招聘会与北京一家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书,为一式四份,12月6日沈阳的一家国有企业要我去复试,我通过了复试,在正式的结果下发之前,学生科的科长找我谈话非常严厉的告诉我已经签了北京就不能在去别家面试,后来通过我与这家国企的沟通,他们告诉我原来的录用名单里的确有我,但是学校给他们通过电话说我已经签了北京不能来了,又推荐了另一个人过去,所以我就没有机会了,但是我现在非常想留在沈阳不想去北京,我找过科长,但是他的态度非常强硬,说我只能去北京,不然哪都去不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就业协议中没有违约金这一项,但是听别人说学校有可能要违约金,学校会跟我要违约金吗?)
我现在实在是很着急,而且我也确实没有分了,请大家帮帮我吧

一式四份的三方协议里面应该有规定违约条款,如果企业坚持,是要付违约金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签了就不能毁,只要有别的公司确定要你,是完全可以毁掉重新签,(当然要付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
问题是,听你描述,你的学校已经把沈阳的那家国企推掉了,这就等于沈阳的单位不能要你啊。所以貌似现在状况是没机会的,除非你找到另外一家沈阳公司。(如果沈阳的单位是学校推荐的话,学校是完全有权利另外推荐人的)
违约金的问题,是付给单位,不是付给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