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领养的孩子给谁的问题.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30:08
97年结婚,结婚后女方提出要读研医学,男方家一直花钱供女方读书,读了4年后,女方因为有不孕证.两人一直没有孩子,为看不孕和供女方读书男方家几乎花完了所有积蓄.结果不孕还是治疗不好,就领养了一个男孩,(当领养孩子女方也是同意的)但孩子抱回来之后女方一直没有带过一天,(现在孩子都两岁多了)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女方一直不管孩子.孩子的经济问题女方从未负担过.(女方是医生,每月都有收入)但没在小孩身上用过一分钱.男方觉得孩子长大了,需要母爱,女方给不了小孩母爱,多次沟通后仍然无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那么孩子应该归谁??男方应负担什么?财产该怎么分?
注意!从领养孩子的第一天起,女方从未照顾过孩子.不管也不问.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又要争孩子.男方因为跟孩子有了深厚的感情,也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会把孩子给谁???

孩子在两岁以下有母亲抚养,两岁以上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选择抚养放。男女双方都需要对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负担。尽管夫妻的财产是各自支配,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