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他是否构成犯罪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28:21
被告人马某手持气枪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和他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胎放了一枪,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左眼,造成赵某的左眼球被摘除,马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他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怎样的?若不够成犯罪,理由又是什么呢?

主观上不是故意的
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要赔钱,要得到受害人原谅
如果赔不起钱或者受害人要求追究他刑事责任的话有可能追求他过失伤人罪,最多坐牢一年.

构成犯罪.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伤害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侵害的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主观心理态度是故意而为之;
过失致人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主观心理态度是应当预见向赵某的车胎放枪有可能造成赵某身体的伤害而没有避免,且造成赵某的左眼球被摘除,构成伤残.

受害人不起诉的话,只要赔钱就行了

肯定是过失致人伤害罪.如果没有持枪证的话再加一条非法持有枪支罪.

是犯罪,现在是不允许私自藏枪支的,包括气枪。打伤人更是罪加一等了。

这是犯罪的行为!!既然已经使人受到严重危害就要处刑事责任!!若轻的伤害要负民事责任赔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