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构成犯罪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0:20:25
我一个朋友是个海员,收入可观~常年在海上漂着~去年三月份处了一个女朋友,交往了两个月,非常喜欢她,两个人租的房子,口头商定今年他从海上回来就结婚.他五月份出海了,临走的时候就自愿的把工资卡给了她,密码告诉了她,到12月份他从海上回来了,找这个女孩的时候这个女孩说钱都花了,他说没事,不久那个女孩就提出和他分手,女孩说在她最需要帮助最无助的时候他没在身边.要找个能依靠的人~前前后后七个月能有将近6万元,这样我朋友想告她诈骗能行吗?
他出海这七个月,他们是经常通过电话保持联络.6万元里有一部分钱是女孩告诉他如何查花掉的~

“自愿的把工资卡给了她”。。。。好像告不了。。
揍她一顿吧。。。出出气

不行,他是自愿把工资卡和密码告诉她的,并且不能证明女方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情节。

这种问题不适合在这上面问,
我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或有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去问一下,
详细说明你的情况,让专家来帮你分析一下,
我个人在电视上也看到过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诈骗是肯定不可能的,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你朋友可以说只是把卡交给她保管,免得掉了,并没有允许她使用,自然,电话里面的那些话,因为没有证据,你朋友完全可以否认,说不知道她私自用过钱,尽量往侵占罪上靠,但估计还是有点困难。

参考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行,他是自愿把工资卡和密码告诉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