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强制执行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28:48
我一个生意上的朋友找我借了12万,目前他一直不还,于是我将他告上法庭,法院公告送达,并保全了他一套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请问法院会不会判决把他的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强制拍卖,把其中该还我的钱给我呢?因为他一直不出面,法院可能会缺席宣判的。
(我好象听人家说,唯一的一套住房不能强制执行,要保护当事人的公序良俗的原则,如果是这样,那我该怎么办啊)?
请教李韦均先生:您说如果他以后有了财产或者不在他名下,我又怎么能知道呢?
请教友好大狗先生:您说的法院可以查封,查封是什么意思啊?可查封又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还钱,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所谓查封,只是阻止对方将房产卖给其他人,但确实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上面这个不是我说的,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原文。现在执行难还是通病,不好解决,建议你最好还是了解一下对方有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进行处理。但如果面积比较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但按揭贷款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对房屋的拍卖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拍卖款应当先归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能用于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