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是否需要双方两个到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52:13
比如我姐姐有一套房子是在结婚前父母帮她买的,房产证上是写他的名字,现在父母想把房子买给我,姐姐也同意,那么请问一下去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需要我姐夫到场签字?

首先,严格来说,买卖房子双方都需要到场,并携带房照,身份证等证件.
其次,如果房照是你姐姐的名字,那你们姐妹俩去就行了.怎么付款估计你们都信的过所以没必要当时办.带着身份证过户就好了.
如果是你姐夫的房照名,那你姐姐带着你姐夫的身份证和你去,或者你姐夫本人去都可以.一般来说,要求没那么严格.

如果已付清楼款,你这边也是一次性付款,那么就你姐一个人过来就行了,
如果当时有按揭现在还未供完,或者你现在选择做按揭那么你的姐夫也要在场,签名才能办银行手续。

是需要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姐姐卖房子给你是需要你姐夫在房管局的买卖合同上签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