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这个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51:02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面表明,劳动者合同未满离开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和旅游费,再加2000元.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工作不好,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合同未满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和旅游费,再加2000元.
合理吗?就是不管自己走了, 还是单位开除你,都必须陪这么多

这是不合法的,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专项培训费用,二是违反商业迷密或竞业限制的。问题里的培训费不是专门为个人的开支,旅游费不能归入违约金范围里,所以全部无效

首先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不管哪种情况,赔偿一说都是没有根据的,具体你可以搜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