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06:30
我是今年马上要面临毕业的学生,昨天和一个单位签了约,大致情况是这样:公司要求元月15号左右就去上班,没拿到毕业证之前都是实习期,一个月只有710元的生活费;拿到毕业证之后开始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才签订3年的正式合同,而且签正式合同之前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包括在合同范围之内。现在只是签订了毕业就业协议书,和一个简单的实习期合同,如果在实习期内违约还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的合同有没有违反新的劳动法?希望知道的给解释一下,急切!!!

你要是现在签订了劳动合同,适用的就是现在的劳动法,而非劳动合同法了。公司的合同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

实习是不受劳动合同法所保护的。
除了要你支付违约金不适当之外。其他都合法。

实习期不能和试用期的期限相加,实习期可按合同约定,试用期最高为三个月(以上合法)
实习合同有约定,违约按照约定处理,需要支付违约金;(以上合法)
总体来说没有违法劳动法!

学生实习就是被公司坑的.上什么班啊,自己创业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