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问一下有关法律方面的事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43:55
孩子A(7岁)中午在小饭桌期间一起玩树枝,孩子A把孩子B眼睛杵了一下。B的家长说医生诊断视网膜轻微脱落,上了些药,让回家观察一个星期,目前正在治疗中.现在B家长向A家长提出要求:1.孩子的医药费;2.孩子休学一个星期的损失;3.孩子B的父母双方这一个星期需要陪孩子的误工损失; 4.交通等其它损失
请问:1,孩子A的家长应承担多少责任? 2,上诉损失都合理吗? 3,小饭桌应承担什么责任?和家长A承担的比例大约是多少?
谢谢各位朋友解答!
大家请注意:
1.孩子A家长提出的要求3是指父母双方的误工损失。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的话,付父母其中一方的误工损失怎么计算:A父亲是个开公司的,母亲只是普通职员
2.出事时一群孩子在外面玩,小饭桌的负责人当时在屋里。当然这些都是一群只有7岁的孩子说的

先由小饭桌承担责任,小饭桌在去找孩子A的家长承担责任,要求的损失都合理,A的家长承担责任不大.

主要看小饭桌的负责人有没有过错,即是否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这就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以及法官的判断了。双方是没有固定的责任比例的。
我估计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关于误工费的金额,法律有明确规定,不是他说多少就是多少的。先协商,不行就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