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外合资企业2008年后必须成立工会或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52:43
对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都还没有的中外合资企业,2008年前修改的员工手册,要由谁来批准呢?2008年后是不是必须成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吗?如果是的话,如何操作呢?

员工手册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方也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否则员工手册中的相关条文可能会因违法而无效.
另外,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告知职工企业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