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抵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44:26
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可否按照一定比率来抵扣个人所得税呢。比如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比率均不得超过12%,我可否按低于12%来进行抵扣我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我也是没有办法缴纳公积金的,因为单位没有缴纳。但是我希望通过某种途径来抵扣我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在缴存当月一次性扣除或分摊到所属月份分别扣除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在不超过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的限额内,允许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想法挺好,但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