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侠支招!该如何将房屋合同的损失降到最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5:55:29
我朋友有一套住房在2005年底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甲,甲预付了2万元,2006年又预付了2万元。可因为单位修建的住房,当时有规定不可以职工私自卖房,所以现在不能将房屋交付给甲。甲现在要求我朋友除赔偿4万元已交房款外,还要支付,违约金,利息等等共计12万多!请那位大侠,律师支招看我朋友如何最低赔偿甲的损失!希望详细一些!谢谢

跟他打官司,因为之前你不知道你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单位不允许买卖,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你自己不能把控,而不是你自己的意愿不想卖房子.
你的过错是没有了解自己的房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