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国考一道法律常识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19:42
就是那个,某甲领着狗,看管不善,脱缰咬上一个3岁小女孩,而这个小女孩的父亲在一边打电话没有注意到,问谁承担责任?答案是某甲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我觉得题干中,父亲没有行使好监护权啊,为什么不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第一款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这属于八种无过错侵权责任之一。

父亲没有行使好监护权,但是如果某甲行使好了对狗的管理责任,那么事情是不会发生的

因为父亲没有看管,并没有导致女孩主动去逗狗,狗的攻击是因其主人的看管不善而引发的。

本案的受害人不是小女孩的父亲,而是小女孩本身。小女孩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至于作为监护人的父亲的主观状态,只有在被监护人(具体至此为该小女孩)为侵害行为人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中才会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