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老公不去办生育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3:28
怀孕期间和老公吵的很厉害,可能要离婚,现在已经分居,他连生育证也不愿意去办?我该怎么办?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婚姻法》关于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那我在怀孕期的分居算是这两年的时间吗?
谢谢

不用考虑分居。离婚中认定感情破裂的分居,有两个条件:1、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是连续的两年
这两点是很难证明的。
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如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同意,是不准离婚的。
至于生育证,我可就不知道了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都要离婚了,还要孩子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