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19:53
我申请了一项趣味棋的实用新型专利,
共使用36个不同颜色的棋子,
现在有人未经我的允许用它制作了商业软件(小游戏大全)进行销售,
请问我可以提出侵权要求吗?
能够得到多少赔偿?
请给出具体的法律依据,谢谢!
我的发明不是智力活动规则
不属于专利法第25条的范围
它和象棋一样是可以制造成硬件产品的
当然也可以用软件的形式表示
用它制作商业软件难道不是一种剽窃吗???

专利是不保护智力活动规则的,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以你申请的实用新型,如果仅包含趣味棋的规则玩法是没有办法授权和获得法律保护的;如果包含有棋子的具体硬件结构,则可以授权,但是也仅保护的硬件结构那一部分。
所以,如果别人只是采用你的这种趣味棋的规则玩法设计了一种软件游戏,而没有制造与你一样的棋类产品,那么并不侵犯你的专利权,因为你的专利本身就不保护规则玩法。

基本不存在争议的。
首先很难找到该软件制作人,
其次,就算找到了,也没有用。
因为,你的新型基本符合法25条的规定。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估计争议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