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及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26:38
一开始签了一年合同,在第二年续签了两年的合同,4个月后由于总安排无薪加班我实在忍受不了所以辞职了,
合同是一式两份,我签后公司拿给老总签但一直没发还给我.
工作期间参加过非自愿性质的培训,培训形式是在一家同性质的单位学习工作.
现在要我赔违约金,违约金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1个月的工资,二就是所谓的培训费,培训3个月,每月300要我交900.
还有就是入职的时候合同上说过试用期薪水是80%,但从我上班的第一个月到我辞职的时候薪水没有任何变动,和我同时入职同样工作的一个同事在其工作约一年的时候调到过100%工资待遇.

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谢谢,回答好的我追分.
我的档案在人才,这个单位拿着我的保险,说要我赔违约金才给我保险,我想拿到我的保险,有什么方法么?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但我感觉他们侵权了。

《劳动法》规定:
1,培训费是指,企业为培训员工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以发票为准),因此,你说的培训只是实习,不算培训,不应赔付。
3、劳动者离职后,企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和档案转出,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
4、企业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5、企业未按合同给你转正工资,企业违约。
6、因企业违法、违约造成员工辞职的,由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7、结论:
你虽然提出辞职,但违约责任应有企业承担。不仅你不赔偿企业,企业应赔偿给你。第4条难于举证,第5条,凭工资条就行,企业负责出示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本企业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赔偿金,余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月赔偿金为员工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加班费,奖金、补助等)低于企业平均收入的按企业平均收入计算。因企业扣押社保关系,而中断的社保,企业应负责补交。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告他,一定会按我说的判你赢。

这一点我可不知道.平时不喜欢看法律.我也的好好学习学习了.免得以后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