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了可不可以签无固定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17:10
我97年5月起在广州一事业单位参加工作,07年底就满十年了,根据《劳动法》,我于12月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但单位拿出一本有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对我说,事业单位要连续工龄35年或连续工作十年且距退休年龄十年内才有资格签订无固定合同,所以我不明白,劳动法都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但居然被一个本市的事业单位规定就否决了,究竟是法大于规定或是规定大于法呢?请有关人仕指点一下!谢谢!
谢谢你们的回答,问题现在是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单位不执行,而搬出一套事业单位的规定来压我们,哪又有什么法子呀?上告恐怕无用吧?

劳动法体现的是总的方方面面,具体细节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的,若不明白可咨询当地的律师.

他们骗你呢。可以告他们。绝对可以签合同。我们这1年就签终身的合同了。不是要等10年那么久。你们那明显的待遇不好。再有就是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杀了人就一定是死刑吗,不一定吧。看你有多少人多少能力了。你要是有钱甚至可以让人替自己死。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你和领导处的不是很好。或者是钱没送到位。不然他们肯定热情的帮你办这事。绝对不会让你碰个钉子。对这样的领导1可以送钱。2可以找人打他。这两样都是他的弱点。你我不了解。反正谁要让我难受了他也好不到哪去。单位都知道我脾气不怎么好。领导也不敢跟我的色。只要不亲自做什么犯法的事。一切他们都挑不出毛病。垃圾领导不用惯他们脾气。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再一个单位工作满10年的职工均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仔细阅读一下新的 劳动合同法 应该有帮助的。以下引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