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2008年税费新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45:43
听说2008年1月1日国家要出台新规定,约定二手房交易即使满五年,除以前必须交纳的税费外,还要按这套旧房从买入到卖出的差价,由买方承担税费,比如现在的卖方以前买进花4万,现在卖出得10万,那么现在的买方就必须再交纳6万乘以一定比例的税费,不知道这个说法是真是假?我们准备买的旧房要明年3月份才买五年,如果国家出台这项政策,我们现在是交高税,还是明年3月份满五年再办过户好,那种方法划算呢?

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

目前天津是非普通住宅需要交纳差额营业税.

你说的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吗,我建议你明年3月份再过户,没有听说你说的什么新的税种,过了年没几天了